欢迎访问安全食品内参!
2月10日,据韩媒报道,为了防止因自我质量检查过程中出现错误,提高质量检查的信赖度,韩国议员提出了《食品卫生法》部分修改草案。
修改草案中规定:因食品药品安全处的错误公布而遭受损失的食品企业可以要求进行复检。
韩国议员表示:在食品没有质量和卫生问题的情况下,由于检查有误而被判定为不合格,对于因食品药品安全处公布了结果而遭受损失的企业,则没有补救措施。
根据现行法律,生产和加工食品等的营业者有自我质量检查的义务,根据食品、药品领域试验、检查等相关法律,可以委托自我质量试验、检查机关进行检查,但由于检查机关失误或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即使被判定不合格,也不能要求再次检查,因此企业蒙受了巨大损失。
韩国议员强调:应该尽快在自我质量检查制度中引入复检制度。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油料作物分子改良理论与...
11月12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在北京会见西...
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机器视觉与农业机器人创...
11月11日,国家药监局局长李利在京会见了来访的印度尼西...
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机器视觉与农业机器人创...
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棉花种质资源创新利用等创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食品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安全食品内参 aqspn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